中国可望两年内批准人权公约

作者:王德军 来源:凤凰资讯 发布时间:2006/12/8 21:55:57 点击数:
导读:中国可望两年内批准人权公约2006年11月29日凤凰资讯中国政府自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一直在为批准实施这项人权公约做各种准备工作;但相比《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2001年…

 

中国可望两年内批准人权公约

 

20061129  凤凰资讯

 

中国政府自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一直在为批准实施这项人权公约做各种准备工作;但相比《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2001年就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有关政治权利的这部人权公约现在仍没有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不过,来自权威的消息证实,中国已拟定批准这部国际公约的时间表,如果一切顺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北京奥运会召开前批准这项公约。

事实上,中国近年一直在保护人权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尽管外界的批评声音还是很多,但中国在人权建设方面的进步却更有说服力。中国共产党最近几年大力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制定一系列更偏向普通民众甚至利益经常受到损害群体的政策,中国政府每年都会公布有关人权的白皮书,详细向外界介绍中国的人权建设,而最重要的是,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的修正案,明确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这对中国人权事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它的意义在于中国在这之后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措施来落实宪法。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中国将从明年一月一日起,把死刑的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这个积极的信号表明,中国将在司法审判中尽量减少被判死刑的案件数量。这也是中国为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最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

尽管包括相关法律的修改、政府决策更加人性化在内的等各种准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则意味中国还要承担和履行更多有关保护人权方面的义务。国内学者近几年在这方面的研究很多,但大都认为批准这个公约可以帮助中国更好的发展人权事业,关键中国政府在相关法律和其他政策方面是否做好了准备。王德军  [转自:凤凰资讯]

 

[相关阅读]

解读:中西方人权观念有何不同

乌克兰人权代表: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做的多讲的少

李云龙:人权对话有助于实现中国的和谐世界主张

中国法学专家提出第四代人权:和谐权

 

 

本站声明: “本网站系非营利性网站,旨在宣扬法律意识,弘扬法治正义,交流执业学习心得。本网内部分文章系来自其他网站,目的只做为交流学习之用,其相应的权利均属于原权利人。如权利人认为不妥,请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望谅解本网未先征求意见,谢谢合作!”

上一篇:法治的力量——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下一篇:沈阳一“拒不执行判决”案 “老赖”被判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