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争议的问题
已回复2007/3/12 11:45:41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请您帮我看一份合同,再请教你几个问题。合同内容:“制度股份协议,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友好合作,便于XX至XX班线大客车经营管理,每个人必须遵守自己的职责,特定如下制度股份:驾驶员在行驶中,中途如有发生交通事故,如造成3000元以上事故赔偿,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以外,驾驶员承担赔偿25%按交警责任划分,无责任不赔偿封顶不超过叁万元。”这就是合同中的内容,其它内容与驾驶员和股东不发生关系,(现在的情况是事故已经发生,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有限制的,而目前法院判定的赔偿额已经超出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额,所以超出部份就必须由驾驶员和股东们承担。)我想请教的是根据此协议中条款规定:.一、驾驶员本人也持有15%的股份,驾驶员除承担协议条款中所写的25%(封顶不超过3万)赔偿责任外,还需不需要要承担所持股份中的赔偿(协议条款中没写)?二、若股东们要求驾驶员既要承担条款中的25%又要承担所持股份中的赔偿责任,这合理吗?三、若股东们要求驾驶员既要承担条款中的25%又要承担所持股份中的赔偿责任,而驾驶员通过法律途径拒绝承担所持股份部份的赔偿责任,根据此协议规定及相关法律,胜算的机率有多大?请赐教!谢谢!
前面已回复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4/20 23: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