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是否合理
已回复2009/10/25 16:44:15
您好!
我于10月3日在陕西西汉高速撞到一横穿高速的行人。当时交警把车,驾驶证和行驶证都扣下了,但没有给我出示任何单据。我只有在当天的笔录上有签字,其他没有任何签字。让我垫付医药费5万,我只拿了2500。10月14日给我车做了事故鉴定报告,10月21日出的报告:我车速约为84,限速80,说我超速,给我判次责。让我垫付2万。因为到现在都没有扣车证给我,后来,他耍赖说没扣我车。说让伤者去申请财产保全,我还是取不了车。
我想咨询他的程序是否合理,我能否不认这个次责。
谢谢!
你好!是否次责,应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你是否系违章超车,否则不应承担次责的责任;扣车当然应该有扣车的依据,你应该追要,或向其上级部门、领导反映该情况。祝你顺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1/3 12: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