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办?
已回复2007/12/28 22:49:43
情况介绍:
a、我们是四川绵阳市一事业单位的招聘的全日制教师,请问:
1、我们能要求单位给我们补缴2000年-2004年的养老保险吗?或者把应该补缴的费用给我吗?
2、由于单位没有及时的购买医疗保险,导致我们在2000年7月-2004年12月没有享受到门诊医疗补助金。我们能要求单位赔偿吗?同时能把2000年-2004年应该缴的医疗费用给我们吗?
3、现在根据失业保险的规定我们可以领取12月的失业保险金。由于单位没有及时的购买失业保险,导致我们要将少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我们能要求单位给我们赔偿吗?
4、由于单位没有及时购买生育保险,导致我于2005年7月生育(晚婚晚育难产)而不能享受生育补贴。同时单位没有给予任何补助。现在我能要求单位给我赔偿吗?
5、晚婚晚育难产的产假应该是135天,而单位要求100天就上班,同时不没发加班工资。我想知道在我产假期间,我能要求单位给我发加班工资吗?是不是应该要求发3倍呢?
6、因为我们是招聘的教师(没有事业编制),所以单位每年寒暑假都不发工资,难道我们就不能享受寒暑假带薪休假吗?
7、单位寒暑假开设假期班,如我们上班也只发基本工资,不发任何加班费。我想知道单位应该给我们发加班工资吗?同时寒暑假是教师的法定假日吗?(如我们寒暑假上班,是不是能领取基本工资+加班费,还是只领取基本工资)
8、我们的工资2000-2006年都是少于绵阳市的最底工资标准。现在我们能要求单位给我们补助吗?
9、我们的合同于2008年1月1日到期,而单位于2007年12月24日,才通知我们不续聘,我们能要求单位赔偿1个月工资吗?
10、如我们现在维权,有什么时间限制吗?
建议在上班时间拨打办公电话咨询,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2/17 3: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