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
已回复2007/9/23 23:14:29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向你们咨询一下.我与1995年到绵阳一家很有势力的公司打工至今.当时签有一份合同期限是一年,我于去年向公司写申请买社保,公司以我们是承包部门根本不理我.现在公司突然让我离开.我问他们要书面通知他们也不给.我去问了一下有人说这是内部承包公司应该给我们买保险和劳动补偿.我想问一下你们专业人士.我们绵阳在这方面有没有专门的规定.我听说公司老总与劳动局局长关系很好.单位现在放话说我们过了仲裁时效并威胁我要把我搞臭就是不给补保险.也不给劳动补偿.我现在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我补交社保.胜的希望有多大啊.由于事关下半辈子我现在很着急.帮我分析和解答一下好吗.万般感谢了.
公司应该按照规定执行,不能损害员工的利益;如果需要详细了解政策规定,请致电6055707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0/28 13: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