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
已回复2007/4/26 9:56:57
舅舅与舅妈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明了一套104平米的住房由舅舅卖掉还债.
另外一套6层的住房舅舅和他儿子占1-4层 5-6层由舅妈和他女儿所有.还规定了女儿由舅妈抚养.可是她从未尽过抚养的责任.2个孩子一直是由舅舅在抚养.
舅妈消失了接近半年多.现在又回来向法院起诉舅舅.想把那104平米的房子判给舅妈.另外离婚协议还写的有男方承担债务.女方不承担,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办的.当时民政局说的不服5天可以上诉.5天期限早就过了.
请问: 1,5天期限已过.现在她上诉有效吗?
2,舅舅远在新疆做生意,可以不用出面由律师出面打官司吗?
3,是否可以控告舅妈未尽抚养女儿之责?
4,另外如果请你们打官司的话需要多少官司费?
我不太懂法律.但是我只知道理.舅妈以前的所做所为我不想说.反正她对不起我舅舅.也对不起她的2个孩子/.现在2个孩子一个面临升高中.一个马上升初中.这个节骨眼上来跟舅舅打官司.一点都没为孩子想过.我都感觉寒心,我是这两个孩子的表哥,基本上两个孩子放假都到我这里来玩.看的出他们很茫然不知道怎么办?请你们给个答复,我QQ932638 电话0816-8732822
您好!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您所谓的5天已过之事件的描述不怎么清楚,我们难以判断;
2、您舅舅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为办理,但如果出庭也不愿意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
3、控告您舅妈之事虽说可以,但难实施;
4、关于律师收费问题,可查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即可了解到。
不过,我建议您最好让律师先审查您的证据后才能给出好的咨询意见,要达到这一点,律师事务所一般会收取您的咨询费。祝您顺利!更祝您舅舅好人一生平安!!蒲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4/27 2:32:29